在借錢出去之后,自己就是屬于出借人的身份,到時候對方是需要還錢的,相反的對方則是屬于借款人的身份,那么對于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的區別有哪些呢?下面,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云浮收數公司小編整理了以下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的區別
共同借款人在銀行貸款業務中普遍存在,最典型的為在住房按揭貸款中,夫妻或者房屋的共同買受人作為共同借款人向銀行申請貸款,有關個貸制度明確規定:共同借款人可以是所購買房屋的共有權人,也可以是符合貸款要求的其他自然人。在實際工作中,房屋的共有權人作為共同借款人,由于其共有權人與共同借款人的趨同性,較好理解和把握。
但對其他自然人作為共同借款人,由于其他自然人與共同借款人的不相一致性,往往涉及動機、背景等諸多因素,以及社會和法律關系復雜,信息的不對稱性,存在較多不確定性,因此要加強防范該類共同借款人所產生的風險。
借款人是指在信貸活動中以自身的信用或財產作保證,或者以第三者作為擔保而從貸款人處借得貨幣資金的企事業單位或個人。
以上內容就是相關的回答,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這個主要是在人數上面,借款人是一類的總稱,共同借款人,它主要是由多個人一起向債權人借錢的,這個就叫做共同借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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