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早就聽我同事抱怨兩個案件,催收進入關鍵環節了,客戶那里掉鏈子了,搞不清楚當時供貨的情況了。債務方這里終于要走結算流程了,但是對于供貨情況有爭議,到底是供了6臺設備還是8臺設備呀?我問客戶,客戶問我,我懵了,你們自己的事我哪會知道呀,我又不會算卦……這不是我們第一次遇到這種情況了,很多客戶的賬款都是一團糟,在原經手人離職之后,沒有人對之前的事說的清楚,應收賬款也是公司的重要資產呀,可是很多公司都沒有管理好,跟對待垃圾似的,丟在歷史的垃圾箱里就不管了。
從非訴訟催收角度看,老賬并不是不能收,我們之前有很多老賬回款的案例,去年還幫一天津國企清理了他們家2010年之前的老賬,回款總計也有上百萬。只要債務方公司正常存續,債權方能找到欠款相關的合同、憑證、財務賬等資料就可以進行非訴催收嘗試一下。雖然現在法律知識越來越普及,但在法律與個人道德觀念之間的鴻溝還是很大的,不要認為過了訴訟時效的款就變成不可回收的爛賬了,只要嘗試照樣有希望。像我們去年合作的那個國企,上百萬的回款不香嗎?這種老賬清收不也挽回了一些國有資產嗎?
當然,跟低賬齡的新鮮賬款相比,老賬的催款要更麻煩一點,因為雙方都要查歷史資料,對賬,還原事實。很多公司在合作的過程中,沒有十足把握收款是不開票的,因此導致對方賬上沒掛賬,沒掛賬就需要繼續補足其它資料來還原事實,比如發貨收貨的憑證,各階段驗收的簽字,雙方確認蓋章的文件等。這就像撒一個謊需要繼續十個謊來圓一樣,缺少一個關鍵證據就需要更多的資料來補足,在這種追根究底的催款過程中,很多債權方在資料檔案管理的短板,在人員離職交接管理的漏洞就這么無情的暴露出來了。我們對客戶公司內部的管理不感興趣,只是一旦資料找不到,催款難度就是指數型上升了,本來評估的低難度案件,一下子增加了難度系數,在傭金不變的情況下,接案的同事總是被催收的同事抱怨。
老賬的催收除了證據材料不足造成的麻煩外,還有人員的阻力,這一點在外企客戶身上尤為明顯,因為清欠會暴露很多之前業務操作時的問題,很多員工都是要擔責任的,除了已離職的,還有目前在職的,那些在職的員工有時會刻意制造阻礙,影響我們催款,想讓此事不了了之,避免因追根究底暴露他們之前工作的疏忽而受到懲罰。
總之,老賬催收是阻力重重,難度巨大的一項工作,但并非無回款希望,嘗試就有希望,只要回款都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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