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遺憾地發現很多人的催款都進入了惡性循環。
最近有很多朋友咨詢企業欠款問題的解決方案,剛過完年這些朋友就來咨詢欠款,看來欠款問題已經深深地困擾著他們,我很想幫這些朋友解決問題,但發現這些被拿來咨詢的企業應收賬款的質量非常差,債務方的情況都非常的糟糕,很多債務方企業主體已不存在(企業狀態是注銷或吊銷)、很多債務方處于訴訟爆發期,企業名下有非常多的失信被執行記錄……這樣的企業應收賬款回款希望渺茫。
點石成金的事情大家可能都沒見過,但把金錢變成廢紙的故事天天都在這片土地上上演。上文提到的那些債權就非??上?,因為那些債權本應該能變成錢,但是因為債權方的處置不當就把金錢變成了廢紙。債權永不滅失只不過是債權人一廂情愿的理想,一筆債權并不是永遠都具備可回收性,在訴訟時效等法律概念都已經普及的今天,如果你不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催款,那你只能承擔款項收不回來的后果。
為什么一些可回收債權會變成不可回收?因為一些債權方沒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去催收他的逾期債權。疫情已經進入第三年,現在的企業經營情況非常不穩定。一些債務方企業的生命周期非常短暫,短的就像流星劃過天際,很多企業年初注冊公司,結果不到年底就注銷公司了。債權方不要拿以前的老思想去看待企業應收賬款,不要總想著債務方永遠在那里等著你去催。對于企業日常經營產生的應收賬款,如果你自己催不動,一定要及時采取強有力的措施去保護你的債權,千萬不要放任,放任只會讓錢變得不可回收。
去年我們做的一個案件非常典型,這個客戶在去年10月份終于下定決心委托一個案件,但是我們發現這個案件的債務方公司在去年6月份的時候發生了一個重大變故,如果客戶的這筆款在去年一季度能夠委托的話,按照我們這兩年處理同類案件回款的速度,案件運作一兩個月就可以幫客戶把錢拿回來,債務方6月份出事也與客戶無關了,反正錢已經收回來了。但是,現實沒有如果,債務方6月份出了變故之后,債務方公司就失去了對它財務的控制權,催款就沒有意義了,因為付不出來。
上文案件中的款非??上?,我問客戶,大家合作了這么久,為什么上半年,你不考慮把這筆款委托給我們?客戶說上半年他們內部在催收。我問你們是怎么催收的?他說參照你們的案件進展系統,他們也把案件分配到相關人員,每周聯系債務方催款,每周匯報催款進展。我說你們極有可能做的是形式性的催款,你們模仿我們的案件進展系統只能模仿一個形式,但是對于催款來說,只有形式沒有內涵一點意義都沒有,那樣的催款是沒有靈魂的。催款就是結果導向,所有的催款工作都要為回款的這個目的而服務,而不是每周跟債務方打一個電話跟進一下進展,這樣的催款是沒有效率沒有結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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